7月12日,国家质检总局宣布通报提示我国相关鱼类产品出口企业,出口澳大利亚鱼类产品禁止运用一氧化物加工。
据悉,澳大利亚查验检疫局日前致函各国驻澳使馆指出,自2001年以来,在澳大利亚境内,组胺食物中毒的事情一向上升,2006年这类事情更是成倍增长。经查询,这类事情与经一氧化物处理的鱼类有关。因而,澳大利亚查验检疫局提示各相关渔业交易同伴留意,任何进口食物一定要契合澳大利亚1992年进口食物控制法及澳大利亚新西兰食物规范。该食物规范不允许在鱼类食物工艺流程中运用一氧化物,凡经一氧化物处理的鱼类食物不允许在澳大利亚出售。
为保证我国对澳大利亚出口鱼类产品交易正常,国家质检总局提示各有关出口企业,严厉依照出口国规范组织生产加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