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扎实推进全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,促进农民增产增收。根据省粮食局、省财政厅《关于在全省粮食行业实施“优质粮油工程”的决定》(湘粮行
整合我县粮食流通领域的现有资源,建立专业化的经营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,有偿为种粮农民提供“代清理、代干燥、代储存、代加工、代销售”等“五代”服务。按照“合理建设、突出重点、扶大扶强、先建后补”的原则,2018年5月底以前,在全县建成1-5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和8-10个粮食清理烘干服务点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原则上国有粮食仓储企业优先。在粮食种植培养面积集中的镇,选择有较强实力的粮食经营主体建设粮食清理烘干服务点。
(一)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条件:承担中央储备粮、县级储备粮及最低收购价粮等政策性粮食收储任务,辐射范围应有3万吨以上的粮食产量,有1万吨以上的仓容,年收购量1万吨以上,具备年加工能力达1万吨以上的国有粮食仓储企业,有专业资质的检验、保管人员,信用良好,能及时准确上报收购进度和产业报表,开展订单收购粮食、参与土地流转和已建设优质粮油种植基地的粮油订单面积5000亩以上的省级粮油加工龙头企业。
(二)粮食清理烘干服务点建设条件:粮油加工公司作为建设主体的,年加工能力2万吨以上,拥有1万吨以上仓容,年服务量1万吨以上,有5000亩以上粮油订单面积和一定的土地流转规模,管理规范、信用良好,能及时准确上报收购进度和产业报表,聘请专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,具有建设用地和筹资能力的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公司。粮食专业合作社作为建设主体的,应有100户以上成员,土地流转规模1000亩以上,粮食产量500吨以上,现有仓容300吨以上。具备符合产后服务中心年服务能力的仓容要求,有建设用地并有筹资能力。
粮食清理烘干服务点以整合盘活已建成仓储物流设施和2015年来已建成清理烘干企业且未享受国家项目扶持的为主,新建清理烘干服务点不得新建仓容,新建仓容不纳入此次项目补贴范围。
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内容有:烘干车间、烘干机设备(烘干量单批次在240吨以上)、罩棚、锅炉(热风炉)、清理传输除尘设施、变压器、晒场、汽车衡、检验测试仪器、铲车、运输车辆、仓库、通风设备、消防设施等。
粮食产后服务点建设内容包括:烘干车间、烘干机设备(烘干量单批次在120吨以上)、罩棚、锅炉(热风炉)、清理传输除尘设备、晒场、汽车衡、检验检验测试仪器、铲车、通风设备、消防设施等。
遴选程序:印发通知并公示,组织开展推荐工作。粮食经营主体提出申请(国有粮食仓储企业直接向县“优质粮食工程”项目评审验收小组申请),各镇按申报条件审核推荐,向项目评审验收小组出具推荐函。(2018年1月15日前完成印发通知,1月23日前完成申报推荐工作。联系人:高发明,联系电线,)
组织评选。遴选工作分形式审查、评选两个阶段。形式审查,评审验收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照资格备件对申报材料形式审查,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有效候选名单,并提交评审验收小组评选。评选工作。评选验收小组召开评选会议,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,选出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名单,在祁阳政务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公布。(2018年1月25日前完成形式审查,1月28前日完成评选工作并将评选结果公示,元月29日公示结束)
项目实施:2018年2月1日正式启动。国有企业进入项目建设招投标程序,其他建设主体按期开工建设,已建设完工的做好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。2月13日前各建设主体上报工程进展情况。3月底以前完成相关配套设施建设。4月底以前完成烘干设备安装。5月底前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。
1.成立专班,严格验收。“优质粮食工程”项目评审验收小组按照《祁阳县粮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》组织验收,向县财政局提出奖补资金拨付意见或建议。验收合格后及时给予奖补,奖补标准按扣除农机补贴后项目总投资的30%一次性补助到位。
2.评估实效,迎接检查。评审验收小组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预评估,项目全部建成后要对项目实施成效及时开展总结和评价。评估、评价内容有:粮食产后清理、干燥、收储、销售等能力和专业化服务水平;粮食产后节粮减损、农民增收等方面取得的成效;促进粮食提质进档、实行优质优价等情况。建设主体及评审验收小组做好项目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,通过组织预验收,搞好查漏补缺,完善手续和资料,迎接省市验收。
1.粮食专业合作社 2.粮油加工公司 3.其他新型经营主体